小法庭有大作为

发布日期:2017-12-24 21:01:03 文章来源:
小法庭有大作为
以审判为平台 助推大项目建设
2008年以来,随着《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的深入实施,钢铁、核电、金川集团等一批重大项目落户辖区,各类矛盾纠纷案件呈现上升趋势,企沙人民法庭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为此,法庭牢固树立起“审判工作服务大局”的理念,主动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从源头上化解不稳定因素,依法保障辖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2008年5月,法庭在协助审理原告企沙镇北港村子南组起诉的行政确权案件时,被列为征地对象的子南组群众由于对相关法律法规不明确以及对政府在征地拆迁安置的承诺等存在疑虑,一直不愿签协议.由于子南组被规划为安置点用地,假如村民不签订协议,不按时搬迁,主厂区村民以安置地没有落实为由,不愿签定拆迁补偿协议,征地工作严重受阻.为此,葛译超庭和合议庭成员结合案件主动配合征地工作组向群众解释法律和政策,并在院长的带领下先后九次利用晚上和双休日,结合案情反复做群众的思想工作.经过长达一个多月的努力,逐渐消除了群众的顾忧和抵触心理,绝大多数村民终于同意和征地工作组签订了补偿协议,为征地工作打开了新的局面,大项目建设工作取得突破进展.据不完全统计,自2008年大项目落户以来,法庭主动派出干警对被征地农民遇到与征地有关的法律问题进行详细解答,成功进行庭外调处因项目征地发生的土地权属、土地补偿费分配等纠纷229宗,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的高度赞扬.
以便民为基点 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近几年来,法庭积极拓宽思维、更新观念,并结合农村实际情况明确提出十大便民措施,如先后推出了法官自备审判桌椅巡回办案、在没设有法庭的乡镇设立巡回法庭联系点、启动电子远程签章系统当天审结送达法律文书等便民利民措施,干警常常深入山村、海边巡回办案,上到渔船受理涉及农民、渔民案件,最大限度方便群众诉讼.
2007年6月以来,针对一些当事人受上班时间约束,开庭请假不便,或有些案件涉及隐私,当事人不愿公开等情况,法庭还率先推行“假日法庭”巡回办案模式,法官利用节假日带着便携式审判桌椅和流动法制宣传栏,深入山乡村镇、田间地头办案,确保有司法需求的群众能及时通过诉讼解决纠纷.“假日法庭”开设两年多来,共巡回审判、就地办案106起,50%以上以调解和撤诉方式结案,参加旁听群众达1500多人,接受群众法律咨询300多人次.由于“假日法庭”大大方便了群众诉讼、对于更好地化解群众矛盾纠纷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符合当前社会“和谐”理念的要求,自推出以来受到各级媒体的广泛关注,中央电视台、广西电视台、广西审判等媒体先后对此进行了刊播.
以调解为手段 积极创设“无判决法庭”
基层法庭受理的基本上是农村的邻里纠纷,按照国人的观念“一场官司十年怨”,很多当事人如果打一场官司就有可能结一辈子的仇.法官们在办案过程中,常常带着“人情味”开展调解工作,不仅要解开当事人诉讼的纠葛,还想方设法解开他们感情上的恩怨.2009年,该庭在所审结的207件民商事案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201件,调撤率达到97.10%,逐步向“无判决”法庭目标迈进.
在审理企沙镇吴氏两兄弟承包合同纠纷一案时,吴氏兄弟为合伙建虾塘事情反目成仇后,十年不往来,仅官司就打了三场.庭长葛译超在审理此案时,在深入了解了案件情况的基础上,研究对策,讲究方式方法,于开庭前极力促成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得知兄弟俩虽达成了和解协议,但感情上双方仍有不少隔阂后,葛庭长又和其他法官再次深入纠纷地召集吴氏两兄弟以及父母亲几家人会面,循循引导,终于化解了两兄弟为虾塘纠纷十年来结下的怨仇,一家人和好如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