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事务所

南京洗衣机维修

新房不提供土地证明怎

新房开发商不提土地证明怎么办?前两天在大连旅顺顶了一套由华通夕阳红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第三组团地中海郡的一套房子,当时也没了解清楚,现在知道他们不给土地使用证,应该怎么解决

特殊地域管辖

特殊地域管辖【地域管辖变通】特殊地域管辖又称特别地域管辖,是指以被告住所地、诉讼标的所在地、法律事实所在地为标准确定的管辖 在特殊地域管辖中至少有两个以上的法院都有管辖权

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有

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有多长,诉讼或者仲裁时效是权利人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解决争议,保护其权益而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法定期限 法律规定诉讼时效的目的,在于促使当事人尽早行使权利,

南京律师事务所

南京律师事务所咨询,最近,南京刑事律师韦律师承办了一件刑事案件,嫌疑人涉嫌非法经营案件罪被徐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立案侦查,嫌疑人被羁押在徐州市看守所,具体办案人员为某派出所警官 南

南京律师事务所:025-85

南京律师事务所,南京著名律师事务所 关于合同纠纷、劳动合同相关问题的详细解释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应如何计算补偿金?内容:您好!我是1995年7月进入本单位工作的,1998年单位办理了医保

跨境电商贸易法律服务

跨境电商贸易法律服务-专注于服务中国企业出海法律风险管理跨境电商作为一种外贸新业态,国家目前对其在政策层面鼓励支持,但相比传统国际

南京鼓楼区律师事务所

南京哪家律师事务所好?

南京哪家律师事务所好,受贿罪的刑法规定 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

南京律师事务所韦雪萍律师

新华社采访南京律师事务所韦雪萍律师 楼市新一轮政策引发多起毁约纠纷,针对退房纠纷到底该怎么盘的焦点问题,新华社日前采访南京律师事务所韦雪萍博士后、研究员、律师 新华社问:多地传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对于下列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当事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主持双方当事人协商以达成和解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

南京律师事务所之刑事律师

南京律师事务所之刑事律师,南京刑事律师|刑事和解的法律程序怎么规定 刑事和解的法律程序怎么规定?刑事和解主要是存在于刑事诉讼过程当中的,在犯罪嫌疑人积极主动地向被害人认罪、道歉,

关于无效合同所涉诉讼时效

关于无效合同所涉诉讼时效问题的规定,无效合同所涉诉讼时效问题一直是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争论颇多但又急需解决的问题 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无效合同所涉诉讼时效问题的规定

老保单老办法新保单新办法

老保单老办法新保单新办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实施后,尚未投保交强险的商业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简称“商业三责险”)老保单,出了险是仍按老办法赔,还是按新的办法来

南京著名律师事务所

申请房地产登记必须进行公证的情况 依据有关合同申请房地产登记的,一方当事人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合同公证文书: 推荐阅读: 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 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一)外国自然人; (二)华侨,包括居住在境外持有中国护照无国内身份证明者; (三)港、澳、台居民; (四)在外国和港、澳、台地区登记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因房地产赠与、继承、遗赠申请房地产登记的,有关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有关事实或者合同的公证文书.房地产权利人是自然人且委托他人申请转让、抵押登记的,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有关的公证文书.当事人约定合同经公证生效的,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有关合同的公证文书. 延伸阅读: 房屋权属登记的书证是房屋权利人(申请人)依法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提交的取得房屋权属的证明文件,包括对权利的取得或放弃、义务的承诺的书面文件. 房屋权利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是指已获得了房屋并提出房屋登记申请,但尚未取得

南京律师事务所咨询

南京著名律师事务所

南京著名律师事务所

2017-12-24

出口合同的正确处理

出口合同的正确处理

2017-12-24

合作开发房地产的法律问题

合作开发房地产的法律问题

2017-12-24

律师事务所在线解答

南京合同纠纷案件律师事务所

南京合同纠纷案件律师事务所

2018-01-28

南京合同纠纷案件律师事务所

2018-01-28

南京合同纠纷案件律师事务所1、一审、二审对被申请人提供的证据不充分的问题没有做澄清,原判决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1)、单独的交货凭证需结合其他证据来确定买卖合同的成立 根据合同

南京离婚律师事务所

南京离婚律师事务所

2018-01-08

南京离婚律师事务所

2018-01-08

南京离婚律师事务所,夫妻离婚,登记在孩子名下的房子可以分割吗?南京专业离婚律师为您解答:夫妻双方离婚,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屋不可以分割 原因有二:1、登记在孩子名下的房屋所有权属于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解析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解析

2017-12-24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解析

2017-12-24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解析职务犯罪概念,构成要件,1、什么是职务犯罪“职务”在我国是一个内涵丰富的,内容复杂的组合性概念 目前在我国的职务分类中主要有:法定职务、事定职务、执行职务、

工程项目分包合同纠纷风险

工程项目分包合同纠纷风险

2017-12-24

工程项目分包合同纠纷风险

2017-12-24

工程项目分包合同纠纷风险的规避和对策探讨,随着施工企业经营开发的力度加大,中标项目越来越多 但是,企业的资源增长速度将无法满足经营开发的需要 企业必然将自身的资源用于重、难、险

南京知名律师事务所

南京免费法律咨询

律师事务所免费咨询

律师事务所免费咨询

2017-12-24

律师事务所免费咨询,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问题,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问题问:我家私房在城市规划改造时被拆迁,当时签订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根据被拆除的房屋面积,拆迁单位将复建的回迁楼

南京鼓楼律师事务所

南京婚姻律师事务所

南京婚姻律师事务所,婚姻纠纷常见法律问题一、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定条件,1、当事人自愿 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法的一项基本原则 依据该法律原则,婚姻关系是依据当事人自愿建立的

更多

南京刑事律师事务所咨询

刑事案件第二审程序,一、刑事案件第二审程序 人民法院审查刑事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这是我国刑事诉讼的一项基本制度 刑事案件第二审程序亦称上诉审程序或终审程序,是第二审人

更多

法庭论辩中的应变技巧

法庭论辩中的应变技巧,法庭论辩中的应变技巧,是指当庭审中出现意外的情况或未曾预料到的论辩观点时,机敏地适时采取措施反驳或说服对方的一种论辩方法 这种技巧如果运用得当,往

更多

南京市专业律师事务所

定金合同纠纷的解决方法
公司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怎样确定诉讼主体

联系我们

南京知名律师事务所是经司法部批准设立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本所咨询电话:025-85552110. 是一家从事企业法律顾问和法律咨询的专业机构. 事务所组建有专业特色团队,主要致力于劳动纠纷,房产纠纷,企业法律顾问,刑事辩护等.欢迎来电咨询南京知名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元大街327号
江苏东银律师事务所

手机:17314818410

座机:025-85552110


QQ:2109961804@qq.com